商学院关于开展 2026 年下半年劳动关系协调师(三级/高级工)职业技能培训及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白磊发布时间:2026-10-17浏览次数:10


各位考生:
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》(人社部发[2019]90号)相关措施,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,加快海南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发挥职业技能等级工作促进和稳定就业的作用。商学院现就有关报名条件事项公布如下:



培训及认定职业(工种)

一、培训及认定范围

劳动关系协调师(三级/高级工)



二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

(一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。

(二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
(三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
(四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(五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(六)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考核方式

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考核。理论考试采用机考,技能考试采用现场操作、模拟操作、笔试等方式进行。各项成绩皆达60分(含)以上者合格。

收费标准

三亚学院、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及教职工:1285元/人(含认定费385元);报名人数超过(含)60人时,收费标准按1185元/人(含认定费385元)收取。

三亚学院、三亚理工职业学院教职工家属:1760元/人(含认定费385元)

社会考生:2200元/人(含认定费385元)

收费说明:本次培训共计不少于 60 课时。培训费参照《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,等级认定费参照《海南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规定的执行, 共计2200元/人(含认定费385 元)。在此基础上,对三亚学院、三亚理工职业学院学生、教职工及教职工家属予以优惠。

报名材料

1.有效身份证明:考生需提供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非中国籍考生需提供有效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。证件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必须与报名信息完全一致。

2.考生提供白底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。照片规格:JPG格式,照片大小1M(1024KB)以内。拍照要求:头像在照片水平居中偏上位置,眼睛正视镜头。五官完整清晰,不被头发遮盖,双唇自然闭合。不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,镜片无反光,不佩戴有色眼镜或有色隐形眼镜。

3.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(1份手签名,个人承诺填写、单位盖章,附上照片)

文件命名要求

以上资料打包在一个文件夹,文件夹命名为“姓名+身份证号码+报名项目”。电子版照片(白底一寸免冠照片,必须清晰,亮度足够,jpg格式),电子版照片以“姓名+身份证号码+报名项目”命名。

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

拟定培训时间:2026年10月12日——10月22日

培训地点:三亚学院北校区 书新2号楼 西209

咨询联系方式

办公地点:三亚学院北校区书新2号楼(商学院)中316  

联系人:陈老师   咨询电话:19989070614

电子邮箱:1316636529@qq.com





美      编 | 鲍奕然

一审一校|袁   威

二审二校|白   磊

三审三校|陈晓昕